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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能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发布栏目:公告公示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深化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的推进之年。市能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能源革命改革试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新时代美丽晋城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能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能源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能源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不断推动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是坚持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培树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理念。同时注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学习《宪法》《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能源革命、推动能源发展、化解风险矛盾的能力。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学习15次,及时跟进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深入推进“局长讲法”,局领导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在局领导的带动作用下,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了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在局网站发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学习内容,宣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法治建设等情况。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推进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市能源行业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我市“六大战略定位”特别是建设能源革命的领跑城市战略定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能源法治工作,切实将法治精神融入到了能源行业管理,将能源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职作用

    市能源局党组主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能源行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结合能源行业实际组织落实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确保了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一是坚持党对能源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党对能源行业法治建设的领导,确保能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同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以坚持和实施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目标,全面提升能源依法治理水平,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推进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职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制定了《晋城市能源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晋城市能源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做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做好了表率。三是全力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党组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今年又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能源局推动法治建设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专门工作力量,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健全完善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市能源局通过推进权责清单、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一是规范能源监管执法工作。为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先后印发了《晋城市能源局关于规范能源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市能源局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版)》《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市能源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市能源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晋城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新申领执法证人员3名,配合市司法局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日常维护和换证工作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大检查、煤矿生产要素检查、电力安全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检查等,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定了安全生产形势。三是提高依法决策工作水平。认真落实《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能够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对我局31份合同、协议、方案、文件等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7份。四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晋城市能源局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进一步集中梳理自查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新梳理确定了相关类事项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6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处罚39项。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准确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为各业务科室购买发放了执法记录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制定重大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了《晋城市能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了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六是落实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了《山西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省能源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保证个案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标准,着力解决好执法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今年10月份,我局对前三季度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七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市局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法治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执法专栏》《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能源革命政策解读专栏》《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公告公示栏》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能源法治公开信息化,做好例行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坚持以法治建设推动行业发展,我市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成效明显

    市能源局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生产供应,较好地完成了能源保供政治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一是节能方面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为新上项目争取省级奖励性能耗指标和部分煤化工企业搬迁停产腾退指标共计100万吨标煤左右。前三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6.7%,下降比例排名全省第一,被省里确定为用能预算化试点城市,并进行经验总结推广。二是煤层气方面1-12月煤层气产量51亿方,增幅19.5%,完成省定50.5亿方的101%,产量和增储上产目标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积极推动“勘探开发-管网储运-消纳利用-装备制造-工程服务-技术攻关”全产业链发展,管网互联互通实现一张网格局,外输能力达到95亿立方米/年。三是电力方面除按政策规定执行目录电价的,其他用电单位已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化达到100%。目前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今年以来市场化交易电量150亿度,与上年基本持平四是煤炭方面加快煤矿产能核增,为13座煤矿核增产能480万吨/年。1-12月原煤产量1.39亿吨,增幅10.86%,超额完成1.2亿吨的全年任务目标。稳定煤炭交易市场,全面推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了电煤稳定供应五是市场主体倍增方面推动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全市能源企业净增193户,提前超额完成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94.9%。六是助企纾困方面。出台了能源领域助企纾困举措20条,保障了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解决民营企业诉求,帮助47家民营企业清收能源企业欠款3.63亿元。在10月12日召开的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暨“五个一批”诉求建议落实情况总结会上受到了表扬,市民营办、市民统办印发的《关于“五个一批”诉求建议落实情况的通报》中也对我局做法进行了总结宣传。

    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数量仍旧短缺。无法满足日常行政检查等工作。2019年清理执法主体工作完成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无执法权限,工作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协助局机关科室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工作时无法顺畅进行。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或调离等原因致使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短缺问题更加严重。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执法专业性要求高,而部门或系统专业的培训少,执法人员非相关专业人员,使执法人员不能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利用法治思维提升能源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创新。针对新冠疫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如何在确保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需要在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能源立法与发展改革相协调,努力实现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能源革命工作,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不断开拓能源行业法治建设新境界,推进能源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把能源领域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施台账管理、清单管理,紧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晋城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事项等,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深入推进能源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加强普法工作,营造能源法治良好氛围,利用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定宣传日,通过法治论坛、报刊专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能懂会用。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能源行业离不开依法治理,更离不法治人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我市能源系统法治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晋城市能源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