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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04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沁水县能源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评审的请示》(沁能源字〔202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裕煤矿”)整合后井田面积为11.1214km2,批准开采2~15号煤层,建设规模0.90Mt/a。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35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2012年7月6日开工建设;在矿井建设过程中,因矿界调整、地质条件、设备升级等变化因素,该矿委托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

    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开发〔2019〕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相关技术专家评审,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变更

    同意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2566.9万t,矿井服务年限为20.4a,其中2号煤层服务年限为5.1a,15号煤层服务年限为15.3a。   

    投产采区为2号煤201采区,采区设计可采储量378万t,服务年限3.0a。

    二、同意开拓开采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仍维持原批复的矿井开拓方式,仍采用斜井开拓。初期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3个井筒,三个井筒均落底15号煤层。同意15号煤层东翼三条大巷变更为:自15号煤仓向东延伸至F4断层保护煤柱附近时向东北方向布置至井田北部边界,形成15号煤层1502采区和1504采区主要大巷。后期开采原雨沟井田2号煤层和15号煤层,仍维持原批复设计不变。

    同意根据施工井底车场煤层标高,对井底水平标高进行调整,主水平标高由+900m调整为+894m,辅助水平标高由+960m调整为+969m。

    同意矿井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变更。井田变更为8个采区,其中:2号煤层划分为3个采区,15号煤层划分为5个采区。采区接替顺序为:201采区→202采区→1501采区→1503采区→1502采区→203采区→1504采区→1505采区。202采区利用15号煤层西翼大巷西延穿越F1断层,进行开采布置(15号煤层回采工作面布置前要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同意首采面为20101工作面,工作面长度180m。综掘工作面为20102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工作面,矿井采掘比为1:2。

    同意采煤方法为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顶板管理为全垮落法。回采工作面选用MG2×160/730-WD型采煤机、SGZ764/500型刮板输送机、SZZ764/200型转载机、PLM1000型破碎机、ZY6400/11/23D型液压支架、ZYT6400/15/30D型端头支架、3×ZQL2×4000/18/35DY型超前支架(胶带顺槽)、2×ZQL2×4000/18/35DH型超前支架(轨道顺槽)和DSJ100/63/2×160S型顺槽可伸缩式带式输送机。

    同意掘进面选用EBZ200H型掘进机、QZP-160型转载机、SSJ-800型可伸缩式带式输送机、FBD№7.1/2×30型局部通风机等设备。

    同意矿井移交时,新增井巷工程总长度11689m,新增掘进总体积164114m3,其中新增硐室体积为30846m3。

    三、同意大巷运输及设备变更

    同意2号煤胶带大巷布置一部固定式带式输送机,Q=600t/h、B=1000mm、L=373.5m,采用ST/S630型钢丝绳芯胶带,配1台185kW隔爆电机。2号煤胶带下山巷布置一部固定式带式输送机,Q=600t/h、B=1000mm、L=1166m,采用ST/S1250型钢丝绳芯胶带,配2台185kW隔爆电机。

    同意2号煤轨道大巷和2号煤轨道下山巷联合布置一部SQ-80/90P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

    四、同意通风及安全设计变更

    同意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矿井总风量为100m3/s,通风容易、困难时期负压分别为691.60Pa和2265.85Pa,通风容易、困难时期等积孔分别为4.53m2和2.50m2。

    五、同意主要固定设备设计变更

    同意主斜井装备一部带式输送机,Q=250t/h、α=0~22°、L=375m、B=1000mm、St/S800阻燃胶带,配1台185kW电机。同意主斜井另一侧装备一部摘挂钩式架空乘人装置,配套电机30kW,钢丝绳直径20mm。

    同意副斜井装备一台JK-2.5×2P型单滚筒单绳缠绕提升机,配1台355kW电机,选用26.0 6V×19-FC 1570 B Zz-350-249钢丝绳。

    同意回风斜井装备2台FBCDZ№28型对旋式轴流主通风机,电机功率2×315kW。

    同意主水泵房选用3台MD280-43×4型矿用排水泵,额定流量280m3/h,额定扬程172m,电机功率200kW。同意201采区水泵房选用3台MD155-30×5型矿用排水泵,额定流量155m3/h,额定扬程150m,电机功率132kW。

    同意压风设备选用4台EAS300/8.5型单螺杆风冷式空压机,压风主管路选用Ф159×4.5mm无缝钢管。

    六、同意地面生产系统设计变更

    同意原煤经带式输送机运至筛分选矸楼,经振动分级筛(筛网φ50mm)分级筛分后,将原煤分成+50mm、-50mm两种粒级,采用0~50mm、+50mm两级筛分系统,在+50mm粒级进行人工拣矸。地面方仓及圆筒仓总储煤能力10200t。

    七、同意总平面布置变更

    同意矿井工业场地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两块场地,生产区工业场地占地面积8.98ha,办公生活区场地占地3.03ha。

    八、同意供配电及信息监控系统设计变更

    同意新建一座35kV变电站,一回电源引自引自沃泉110kV变电站35kV母线段,架空线导线为JL/GIA-185/30;另一回电源引自龙岗西110kV变电站35kV母线段,架空导线为JL/GIA-240/30。变电站内选用2台SZ11-10000kVA/35/10.5kV 10000 kVA变压器。同意在15号煤层井底设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电源引自地面35/10kV变电站不同母线段,两回MYJV22-8.7/10kV-3×120mm2型电缆沿主斜井敷设。井下中央变电所选用15台PBG630/10Y型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真空配电装置和2台矿用隔爆型变压器,型号为KBSG-315/10 10/0.69kV 315kVA。

    同意在2号煤首采区设201采区变电所一座,10kV电源引自井下中央变电所不同母线段,电缆型号为MYJV22-8.7/10kV-3×70mm2。

    同意选用KJ95X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KJ219(A)型产量监控系统、KJ69J型煤矿人员管理系统、KTJ103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和KT154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九、同意地面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变更

    同意工业建(构)筑物总面积为11726.5m2,工业建(构)筑物总体积为85581.9m3;工业场地行政、公共建筑总面积为19275.81m2,工业场地行政、公共建筑总体积为73068.93m3。

    同意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矿井水处理站和两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能力为50m3/h,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为生产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2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生活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5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同意生活区工业场地设计12台空气源热泵机组,型号为MAHRW250ZB/S(H2);生产区工业场地设计13台空气源热泵机组,型号为MAHRW250ZB/S(H2);浴室设计5台空气源热泵机组,型号为DKFXRS-150IIA。

    十、同意建井工期设计变更

    同意矿井建设剩余工期为4个月。

    十一、项目概算调整以主体企业审核为准。

    十二、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强化防治水管理,按规定健全防治水制度、机构、队伍,配齐探放水装备,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三、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瓦斯、防灭火等管理,切实保证安全可靠。

    十四、生产过程中要加强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和顶板管理,保证巷道和回采工作面支护安全。

    十五、矿井应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20〕247号)要求,完善矿井智能化相关手续,并同步做好智能化建设。

    特此批复。

    晋城市能源局          

    2023年4月4日          

    关于对山西兰花沁裕矿井兼并重组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