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精神,现就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晋城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有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领域,从事煤炭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1.矿山工程:采矿工程、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矿山机电、矿山机械、矿山信息和智能化、矿山地质与测量、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等相关专业;
2.燃气开发与利用工程:燃气气源工程、燃气输配工程、燃气控制工程、燃气应用工程等相关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凡不属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煤炭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指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中级职称原则上不破格申报评审。
1.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3)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任技术员且聘任的;(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任技术员且聘任的。
2.申报工程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聘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以工资调整审批表中的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准。
(四)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一篇关于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技术总结报告。
2.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现职以来):
①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或一项以上,市、县级以上重点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工程技术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工程成套设备研制、技术推广应用、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一项及以上,通过评定验收,已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在环境艰苦的生产现场,从事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需提交一项实用技术材料。实用技术材料是指:作为主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
④公开发表适用于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考核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煤炭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申报工程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不低于2次,博士不低于1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4次)。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次数不低于1次(大学专科不低于2次、中等职业毕业学历不低于4次)。
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等次须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省市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七)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八)职称的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从事煤炭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转评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评审条件按正常申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等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同级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业绩成果在晋升时可继续使用。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符合评审条件即可进行申报。
(二)民主评议推荐。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经集体研究同意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要逐项说明具备的申报条件。
(三)逐级申报审核。由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推荐单位首审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公示原件及公示现场图片(公示张贴地点的照片截图或者公示在其单位公开网站上的网页截图),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肃申报纪律,落实“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的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三)有序进行材料报送。为规范材料报送秩序,提升服务效率,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提前预约报送材料时间,仔细阅读附件7(晋城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申报表格及材料填报说明,请登录晋城市能源局网站(http://nyj.jcgov.gov.cn/)“通知公告公示”栏进行下载和查询。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一同报送,以便于后续存档。报送材料时,须携带相应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执行。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能源局(文昌东街1673号)508室
电子邮箱:jcsnyjrsk@163.com
联系电话:0356-2068045
相关附件:
附件6.晋城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xls
附件7.晋城市工程系列煤炭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