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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7 发布栏目:公告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沁水县固县乡固县村,路径涉及到固县乡固县村。本项目的占地面积400㎡,总用地面积为3600㎡(约合5.4亩)。

    评估主体:晋城市能源局

    建设单位:沁水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工程在沁水县固县乡新建一座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118.75968MWp),采用61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装设313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其中一台降容至160kW运行),经40台就地升压箱变升压至35kV,送入220kV升压站。

    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台1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经1回220kV线路并入电网,路径长度为5.8km,安装一套27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涉及村庄的居民及利益相关者,以及项目实施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四、评估主体、实施单位、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名称:晋城市能源局

    宋晓敏

    联系电话:2068037

    实施单位名称:沁水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彪

    联系电话:17635233374

    评估单位名称:山西鑫诚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人:樊城园

    联系电话:15386963122

        箱:18435696018@163.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实施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晋城市能源局

                                                     2026年7月16日

    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