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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
时间:2019-03-14

  能源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我国能源发展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山西大发展,晋城要先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动员会议,作出了彻底摆脱煤炭依赖,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的重大部署。市能源局积极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的目标,先行先试,主动作为,聚焦问题抓整改,对标一流找差距,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谋划发展,努力在改革创新中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日起,晋城市能源局与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联合开设《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专栏,介绍我市能源系统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的有效举措,在推进能源革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宣传解读中央、省、市有关推进能源革命的政策,以进一步动员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显著改善。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挑战。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找到顺应能源大势之道。
  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第五,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相关政策

  ■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引导退出过剩产能、发展优质产能,推进煤炭产能减量置换和减量重组。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适当控制火电规模,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优化能源产业结构,重点布局煤炭深加工、煤层气转化等高端项目和新能源发电基地。研究布局煤炭储配基地。鼓励煤矸石、矿井水、煤矿瓦斯等煤矿资源综合利用。结合电力市场需求变化,适时研究规划建设新外送通道的可行性,提高晋电外送能力。布局太阳能薄膜等移动能源产业,打造移动能源领跑者。在新建工业园区和具备条件的既有工业园区,积极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次利用。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支持山西省开展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行动,扩大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对“煤改电”、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资金补贴支持,提高省内电力消纳能力。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焦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在农村居民用煤等重点替代领域,实施一批电能替代工程。加快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坚持煤电结合、煤运结合、煤化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鼓励山西省探索建立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支持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和煤层气矿业权人合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企业合作。将煤层气对外合作开发项目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煤炭采矿权范围内的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下放至山西省管理。落实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进一步调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积极性,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山西省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和先进产品。支持开展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产业链。支持山西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运城市建设铝镁合金产业基地。加快推进航空测绘、通用航空、航空仪表等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支柱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省域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机制。国家在重大生产力布局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时给予山西省重点倾斜。支持山西省老工业城市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山西省创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铝镁合金、碳纤维等新材料创新中心。支持山西省主动对接京津冀等东部省市,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学习东部地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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