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三十六期)
时间:2019-11-14
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三十六期)
176、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开除党籍。
177、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78、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79、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80、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