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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三十五期)
时间:2019-11-13

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三十五期)

   17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72、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     处分。
   答:开除党籍。
   173、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     处分。
   答:开除党籍。
   174、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 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     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75、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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