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二十八期)
时间:2019-11-06
晋城市能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宣讲(第二十八期)
136、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 ,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答: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13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依照纪律处分条例 处分。
答:从轻或减轻。
13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依照纪律处分条例 处分。
答:从轻或减轻。
139、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 处分。
答: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140、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处 分。
答:警告或者严重警告